反詐騙宣導
上一則公告
下一則公告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訓導組長
張貼日期: 2024-12-12 07:49:34
點閱:30
反詐騙宣導警語
詐騙方式及手法不外乎係捉著民眾貪小便宜及恐嚇心態,只要戒除人性之貪念,接獲任何可疑來歷不明之電話除立即掛斷外,對於接獲之信息能主動小心查證,並能立即與 165 反詐騙專線聯繫或就近向警察機關報案,就可以免除被詐騙的危險。謹記防詐騙之「三要原則」及「三不原則」,即可避免不必要之被騙機會:
- 「三要原則」:
- 「要冷靜」:不論接獲任何電話通知,例如恐嚇家長揚言綁架孩童、或謊稱親友受傷急需用錢或金融卡遭盜用時要先冷靜!
- 「要查證」:不論對方所述情況有多危急或多嚴重時,要先向親友求證或撥 104 、 105 查詢正確電話號碼,或撥 165 反詐騙專線查證。
- 「要報警」:不要害怕驚慌,要先打 110 報案或撥 165 向警方報案,請警方協助,並與警方合作,以確保安全。
- 「三不原則」:
- 不要聽信「電話」通知而依照別人指示操作 ATM 提款機轉帳,否則錢財將不翼而飛。
- 不要在「電話」中告知您的銀行帳號、身分證統號等個人資料,否則您就可能成為詐欺「人頭戶」。
- 不要依據對方所留「電話」查證,否則極易陷入歹徒設好之陷阱。